因為經濟便捷,電動車對于廣大群眾來說,是再熟悉不過的交通工具了。當電動車報廢或者電瓶壞掉,你的選擇是不是把電動車或電瓶賣往廢品收購站了事?實際上,對于電瓶的處置,沒有相關資質,還真不能隨便處理。因為私自拆解廢舊電瓶導致周邊環(huán)境污染,日前,海鹽一對收廢品的父子成了法庭上的被告。這一事件,或許會給隨意處理電瓶的人們帶來一些警示。
許氏父子是山東人,去年,他們來到海鹽從事廢品收購生意。原本,父子倆很少處理廢舊電瓶,2015年1月開始,老許發(fā)現(xiàn)廢舊電瓶的行情較好,就開始決定做起廢舊電瓶收購的事。之后,父子倆常常在嘉興城郊電動車維修店間奔走,專門大批量收購廢舊電瓶。
為了做好這個行當,老許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。他事先專門去打聽了一下,得知電瓶和電瓶中的溶液可以分開回收,分別計價。于是,在沒有環(huán)保審批手續(xù)和危險廢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,老許開始和兒子小許一起拆解電瓶。
老許還專門在自己的廢品收購站砌了一個水泥平臺用于存放電瓶,又在院子空地上挖了一個坑,這坑里放著一個塑料箱子,能存放大概五百斤的電瓶液。每當拆解電瓶時,老許總是先把電瓶液傾倒在塑料箱子里,當箱子快滿時,再用水泵將電瓶液抽到地面上的塑料桶中集中售賣。
雖然并不明白這電瓶液到底是什么東西,但父子倆知道這液體肯定是有一定危害的。因此,在工作中,他們也小心翼翼,盡量不讓電瓶液沾到自己的皮膚或者衣物。就算如此,操作中,父子倆還是不可避免地會將少部分的電瓶液灑在地面上。而他們幾乎沒有對周邊環(huán)境采取任何保護措施。
拆解電瓶的水泥槽就安置在露天,遇上下雨天,就算老許在水泥槽上蓋上雨布,殘留的電瓶液也會隨著雨水向外溢。據(jù)當?shù)丨h(huán)保部門抽樣檢測,許氏父子處理廢舊電瓶周邊環(huán)境的土壤中pb(鉛)的濃度都超過了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》gb15617-1995標準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許氏父子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結伙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鉛酸電池38.18噸,同時非法處置重金屬嚴重超標的有毒電解液,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,分別以污染環(huán)境罪,判處被告人老許有期徒刑八個月,并處罰金一萬元;判處小許有期徒刑七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七千元。
本想好好做生意,卻因為無知、輕視后果,走錯了路。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,父子倆真是悔不當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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